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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PO 文章僅是希望在小郵工退休之後後繼有人,能揣摩小郵工在成長過程中的各項努力,而同樣的事物在各領域中都有人曾共同朝此一目標貢獻心力,小郵工只是潛移默化的用各種方式告訴廣大的郵工網友們,也許我們不能改變國家這一個大社會,但至少我們可以嘗試從我們所擁有的郵政事業開始。請點選:
http://blog.xuite.net/chpcliao/twblog
或http://www.postgov.tw郵政郵局血淚真相網 (或點選「小郵工」三字就可看到小郵工的個人網站,可點選所有檔案如一步一腳印或未來進行式任一選項,再點選下列「開啟」就可逐一看到小郵工在任職其間對郵政事業的熱愛與奉獻)。
政府的行政團隊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受文者:行政院
謝院長長廷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三日星期六
檔案編號:940903-1
附
件: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主旨:案關
鈞院發文日期94/8/17發文字號:院臺交移字第0940038044號函敬悉,與
交通部94/8/31發文字號第0940009826號函受文者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一);另:
交通部94/8/25發文字號:交郵字第09400478482號函(附件二),在法、理上有明顯落差,陳情人實無法接受,復如說明仍懇請
院長協處依法辦理以正官箴。
說明:
一、
附件一有關個人舉發「上大郵通」與「第一郵控」違反公平交易法部份竟然要中華郵政查處並於94/9/20前代辦部稿函復大部,完全忽視陳情人於93/2/25以檔案編號930224-1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舉發之事實(相關資料請參閱陳情人向
鈞長於94/8/15陳情之檔案編號:940812-1及各附件),另:交通部於93/3/11發文字號:交郵字第0930025062號函請公平交易委員會(附件三),陳情人至今仍未獲得任何回復;
交通部竟然函請中華郵政代辦部稿函復,
大部捨公平交易委員會要下屬中華郵政代打?中華郵政並非處理「違反」公交法之權力機關,
交通部卻推諉由中華郵政代辦部稿函復?這豈是應作為之政府機關所能行之?
二、
附件一與附件二之發文未依公文程序蓋印主管機首長印戳是否妥適?有無瞞上欺下?主管機關實有查明之必要。
三、
附件二說明第二項
大部利用是中華郵政上級主管機關之立場一再向陳情人之主管施壓或囑咐,要陳情人停止申訴,完全不知自省主管機關對違反「郵政法」之各民營遞送業者與大宗戶相互勾結成為「共犯」之事實長達二年之久;中華郵政自改制為公司後,
交通部亦增加相關員額並編列預算,豈能應作為而不作為?事事均推給下級中華郵政公司代稿函復?
四、
民營遞送業者不僅惡性削價蠶食鯨吞有利可圖之都市叢林地區郵件,更一再違反「郵政法」搶食具有通信性質之信函類郵件,相關民營遞送業者公然在渠等「網站」上在郵資與郵件種類上和中華郵政有不當比較,更公然張貼「非本公司遞送區域,商業文書將轉寄公營郵局,其代為轉寄之商業文書以郵局訂價為準(請參閱陳情人於94/8/15檔案編號:940812-1各附件)」;渠等違法與不公平之惡性競爭且該等民營遞送業者,其『事故郵件』並無回收機制均由中華郵政概括承受,形成相關業者收錢,中華郵政善後之事實,不僅傷害法律尊嚴,更傷害中華郵政對全國用郵大眾普及化與單一費率政府之施政目標,更嚴重傷害中華郵政盈餘繳庫之能力,主管機關未能有效的『依法行政』應作為而不作為,更損及中華郵政有形無形之法益與全體守法用郵民眾之權益,亦使原可增加『國庫收入』之利益納入不法民營業者與共犯之口袋。
五、
中華郵政現為國營事業,在郵政服務方面世界各國也絕對多數以採公營方式辦理自有其因素,且在可預見的未來似無大幅度改變的可能,概因郵權也是代表『國家主權』象徵之一種,此為普世皆可接受之觀念;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是『政府』,任何傷害中華郵政之法益均將損及『國庫』收入,這也是身為國家公務員、郵政人、用郵顧客三種身分一再陳情與堅持的理由。
六、
陳情人捨小我之利益以國家之利益擋人財路一擋就是數十億元商機,會不會有殺身之禍?或遭不法利益者或既得利益者買通黑道狙擊?主管機關可曾想到陳情人所處環境?甚而一再對陳情人主管施壓、關切、囑託?當與不當、是非、正義、社會輿論自有公評;陳情人願以中華郵政工會會員代表身分陳情而未脫序直接訴之輿論或求助立委諸公以『公聽會』解決各相關陳情事件,實是兼顧政府形象並寄予主管機關能有效落實『依法行政』應作為且有所為,避免郵政因惡性、削價競爭損及郵政服務能力,間接促使品質往下沉淪並而導至『國庫』失血。綜上所求非關個人名利純係以用郵者與國家利益考量,由是之故特別請求
行政院秘書處專案祈請
院長協處以正官箴。是所至盼!
正本:行政院
謝院長長廷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許董事長仁壽
公平交易委員會
黃主任委員宗樂
中華郵政工會
蔡理事長兩全
副本:交通部
林部長陵三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沈董事英傑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藍董事明涵
台北郵局
陳經理賜得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唐經理蜀茜
註:其餘資訊請參閱日前先後向
鈞長所陳檔案編號:940701-1、940710-1、940809-1、940812-1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等各項陳情及各相關附件。
關懷郵政系列發行人、台北郵政工會會員代表 廖進興
敬於94/9/3
(任職於台北北門郵局:10012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114號)
電話:02-2361-7697 傳真:02-2381-0710 行動:0937-891-772
(檔案編號:940903-1)
歡迎光臨 官網少一點,真相多一些---中華郵政公司血汗真相網 (http://www.postgov.freebbs.com.tw/)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