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郵政系列函
創刊日:中華民國86年1月1日
陳情書
受文者:行政院劉院長兆玄
地 址:10058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
日 期: 中華民國98年7月7日
檔案編號:七七請願致院長函
主旨:懇請 院長責成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儘速完成專業職二調整薪資待遇方案。
說明:
一、 有關調整專業職二起首敘薪乙案,中華郵政工會與關懷郵政系列已多次向總公司前吳董事長民佑與人事主辦單位溝通在案,事業單位以:(一)有關專業職(二)離職率高及薪資調整一節:從業人員待遇係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規定辦理,本公司為應人力資源需求,規劃各職階待遇標準時,係以其工作職責輕重及所需學經歷條件為考量,並洽詢相關業者待遇水準,俾與民間就業市場衡平。鑑於從業人員專業職(二)離職率較高,為使其安心工作,有關提高從業人員專業職(二)之基本薪資一節,本公司已專案委外研究中,屆時本公司將參酌研究相關資料,估算所需增加之薪資成本,視本公司營運狀況,可否於年度用人費限額範圍內容納後,再研議可行性方案。
二、 本案一再以上揭說明推諉延宕,實不足取,尤其可惡的是:中華郵政公司為國營事業,薪資起敘應順意政府照顧勞工之美意,應有合理的標準以作為業界之典範,中華郵政公司主事者不思此道,竟然以各相關民營業者薪資作為衡平參考,24530元起薪依行政院所發布的標準屬低收入戶,郵政公司對外甄試百中取一,大多為大學畢業生或不乏碩士學歷者,此24350元加上繁重的工作壓力,薪資所得與工作權責根本不能對比,才造成如此嚴重的離職率;須知「合理的薪資也是基本人權」的一種,三成二五的離職率已明白表達現有專業職(二)薪資水平不足以留住人才,中華郵政公司應順天利民維護人權,儘早將相關職等之從業人員調薪五仟元整定案,使相關人等能忠誠、敬業於本份工作崗位。
三、 由是之故,懇請
劉院長責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完成專業職二調整薪資待遇方案。
陳情代表人:關懷郵政系列發行人 廖進興 手機:0937-891-772
E-mail:chpcliao@yahoo.com.tw 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chpcliao/(或在搜尋引擎鍵入:小郵工)連絡方式:23143新店郵政信箱第100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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