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凡會員權益受損者,ㄧ個月內妥處,如不能,則以工會名義移請勞委會或法院。
.分類:未分類資料夾2012/12/19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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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分享在我的 Facebook分享在我的 Plurk分享在我的即時通代表只是第一步,理監事與總會則攸關未來工運的發展。我誠摯的乞求各位,用真心大義改變工會與換醒勞工意識。
當代表選後,各種威脅利誘的花招勢必出籠,請鞏固自己的意念。選出真正敢為的理事長。當然我也希望理事長候選人敢宣示 一切依勞基法與團體協約。
宣示主軸:
ㄧ:承諾努力修訂團體協約。
二:凡會員權益受損者,ㄧ個月內妥處,如不能,則以工會名義移請勞委會或法院。
三:針對郵局有違反勞基法之虞者。3-6個月與資方協商,如仍未能改善,同二項處理。
四:4小時環境保護課,依法上實體課,並補休。
伍:e大學則以工會名義請金管會等解釋,如基金,壽險等壽險時程。(昨日發生的裝甲車事件,就是訓練不足)。
六:勞動權益與生產力誓死捍衛,故6個月內未兌現或踐履者,主動辭職。
當然這都要立下切結。並申明拋棄抗辯(遊戲規則另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