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信箱」回覆(案號:20150217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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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者
我, web52000@bola.taipei.gov.tw, mis@bola.taipei.gov.tw
今天 於 11:20 AM
親愛市民朋友,您好:
您的來信我已經收到了,我將儘快指派專人為您處理。
非常謝謝您的支持與配合,敬祝 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局長賴香伶敬上
案件編號:201502170004
申請人:廖進興
申請時間:2015/2/17 10:32:22
申訴標題:貴局答覆函為代搞函覆無法解決勞資爭議事項
申訴內容:
貴局104.02.16北市勞動字第10431680000號函僅為消極性由中華郵政公司代稿函復,並不能有效解決勞資爭議事項,已於今日傳真02-27596661計6頁,承辦人:楊OO,陳情人不了解的是:屏東縣政府與宜蘭縣政府勞工局能有效介入排解紛爭,屏東縣政府更代位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之訴訟;何以臺北市政府不能?請詳閱今日傳真資料.
處理進度:分案中
處理時間: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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