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轉掉人員」是無「職務加給」的,是中華電信工會爭取,郵政基於郵電均屬交通部所轄事業,所以郵政也比照辦理發給,目前改制為公司後,新進從業人員並無此項加給,每次談到為專業職爭取調整待遇,總公司皆不採納,事實上這是可以透過工會代表大會不斷提案,要求管理階層重視,轉調人員有此加給為何從業人員沒有?
建議92年進入郵政公司之從業人員,應不斷監督要求所選出之工會代表與各分會理事長要重視從業人員待遇低落的事實,郵政當局不能再以衡量民間相關事業之薪資水平制定從業人員之薪資,中華郵政作為國營之事業,有必要在適當時期為薪資微博的專業職與營運職同仁調整待遇,因此透過工會爭取比照轉調人員一樣要有依各別責任層次之不同而有「職務待遇」,這項職務待遇的爭取是各級工會努力的目標。
小郵工敬P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