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為求壽險績效不擇手段上行下效的情況下
去年爆發"基隆瑞芳郵局違規招攬挪用保費"一案
不旦遭主管機關裁罰,中華郵政也對該員求償5000萬,
經法院判賠確定,
但該員並無法償還,
所以即由"郵政職工互助保證"支付了....,
但,
第一,該員工的行為是故意行為而非過失
第二,講白點,郵局這些年來甚麼好處幾乎都給壽險菁英全拿了,比方說吃過多少大餐,國內外交流(就是去玩)過多少次,住過多少次五星級飯店.....
爽都你在爽,然後出事叫所有員工買單.
第三,郵局這些年因過份強調壽險績效而罔顧道德跟法規面的病態文化,
終於在這件事件裏頭大爆發,所以當然經辦員有問題,
但其餘放任跟漠視甚至還變相鼓勵的相關主管們當然也都有責任.所以如果不究責,
沒有給予經辦跟相關人等一個該負起對等全部責任的懲戒,
反而還用其他同仁的資源幫他們善後,等同變相鼓勵跟放任這樣的作為....
那未來我想相關的問題再發生也不是那麼意外的事了,
更且對於這樣的病態文化跟犯罪行為也不會達到真正的阻卻效果.
以外勤投遞而言,如不幸發生車禍,無論你是肇事或被害....等事由,互助保證金似乎沒有給付過,
如今,全體員工每月從月薪中扣除繳交的"員工互助保正金"居然被用此一事件代償支付,
一口氣基金成了負三佰多萬,未來全體員工依然需每月扣除月薪中的保證金,
比例似乎不對等...
但郵局招攬壽險態度改變了嗎?不!
依然窮極手段逼出績效,以下是近期郵局利用晚間時間的招保課程
原來,郵局要"不要臉"的員工,
所以,"不要臉"的事層出不窮?
未來有可能再發生嗎?
答案滿肯定的! |